复调音乐的特点
复调音乐的独特之处在是“多声部音乐”,复调音乐作品中含有两条以上独立旋律,通过技术性处理,和谐地结合在一起,这样的音乐就叫做复调音乐。复调音乐拥有漫长的历史,在中世纪的教会圣咏中,就有了最早的复音音乐,诗班在唱颂歌的时候各自在不同的声部上吟唱不同的旋律。
复调音是“主调音乐”的对称,多声部音乐的一种,旧称对位。它是以两个、三个或四个在艺术上有同等意义的各自独立的曲调,前后叠置起来,同时协调地进行为基础。在横的关系上,各声部的节奏、力度、强音、高潮、终止、起讫以及旋律线的起伏等,不尽相同而且各自有其独立性;在纵的关系上,各声部又彼此形成良好的和声关系。
复调音乐早在9世纪左右就产生于西欧。9-13世纪,复调音乐历经了3个阶段,即奥加农产生于9世纪;迪斯坎图斯产生于12世纪,;福布尔东产生于13世纪,意为假低音,因低声部演唱时实际为高八度。
15世纪后半期-16世纪是复调音乐的黄金时代,特别以G.P.da帕莱斯特里纳为代表的无伴奏合唱,达到这一时期复调音乐的高峰。
20世纪作曲家的作品风格,比之上一世纪来有巨大改变,调性、调式与和弦结构的复杂化取代了已往的基本自然音体系的技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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